摘要
[案情简介]
蒲某某和某工地处于合同磋商阶段,蒲某某在为签订合同做准备工作的时候在工地上因为本人的过失受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事后某工地支付了蒲某某的医疗费用近五万元,并愿意支付其一万元的营养费。但是蒲某某认为自己应该得到20万的赔偿,其于是爬上工地塔吊,以跳楼为威胁,让工地方支付20万的赔偿金。工地方为了保障蒲某某的生命安全,被迫拿出了20万现金使得蒲某某安全下来,但事后对现金如何处置双方多次调解均为达成合意。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2年第4期55-55,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