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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银行违法收取用户服务费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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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5月26日,我们吉林省舒兰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舒兰市某商业银行在为用户办理银行卡业务时,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提供短消息服务,收取服务费人民币3元,收取方式为每月从银行卡中扣除,如卡中余额不足3元,则该服务将终止。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局对该商业银行收取3元服务费的行为(以下简称该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和研究,在案件定性上,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作者 陈洪波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7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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