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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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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李某从小父母离异,归父亲抚养。父再婚并生育一女.李某与继母不和.使父子关系日趋紧张.其父后来宣布与李某脱离父子关系,双方立下字据:生不养,死不葬.几年后,李某父亲因病死亡。逝前留下遗书:房产和存款平均分给李某、现在的妻子和女儿。然而,在执行遗嘱时,继母却阻止李某继承遗产,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2年第4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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