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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瞳监管升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纳入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这就意味着,今后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资质证书的隐形眼镜销售商将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出处 《健康大视野》 2012年第7期26-27,共2页 China Health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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