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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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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泾县60岁以上老年人5.79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6.32%。泾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8月底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了全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老年工作。
作者 王莉 张美珍
出处 《江淮法治》 2012年第5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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