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宪法中的宪法监督权与宪法解释权应当是一种逻辑统一关系。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权主要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权与宪法解释权是合二为一的,主要是对违宪现象的监督。因此,宪法解释权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属职权。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74-78,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法与社会变迁关系的实证研究"(11CFX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