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村政策问答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后,自治区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有何规定?北海市黄北国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9]81号)明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征用土地执行新的补偿标准。
出处 《农家之友》 2000年第3期33-3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