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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走出青春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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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就更是悔恨终生的事了。应该说,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抓住一切时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从中积累了不少先进经验和做法。
作者 臧健 杜嘉智
出处 《检察纵横》 2012年第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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