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的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及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