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中行使财产权利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非法手段救济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具体包括两种类型。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私力救济,这是基于对其构成特征的分析而得出的结论。它不构成财产犯罪,具体原因可从以下两方面展开论述:一是财产犯罪的犯罪构成,其中重点论述其主观方面和客体两个构成要件;二是刑法的二元机能,即社会保障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当然,对于行使财产权利过程中的过当行为还须予以单独评价,并进行相应规制。
出处
《知识经济》
2012年第5期30-31,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