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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因请假而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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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病、因事请假本属于常事,然而一些农民工却为此丢了饭碗。这是为什么呢? 电话请假,须防无凭无据 【案例】钟某所在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因病请假,应在24小时内通知,并在48小时内凭医院证明补办书面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月3日,钟某因身体不适通过电话向公司请假3天。
作者 程成
出处 《农民科技培训》 2012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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