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智能手机为犯罪对象实施的传统犯罪具有需变现、可追踪及特定性等特点,侦查人员应根据其特点开展侦查活动;以智能手机为犯罪对象实施的新型犯罪传播速度快,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犯罪目的和动机不确定,犯罪不易被发觉、隐蔽性强,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侦查此类案件时,侦查人员应深入细致分析病毒,搜集线索。以智能手机为犯罪工具实施的传统犯罪主要利用手机的通讯功能进行犯罪,手段新颖、迷惑性强,犯罪成本低、回报高,侵害对象不确定,多为团伙作案,侦查人员应转变侦查模式,"由事到机"进而"由机到人"开展侦查;以智能手机为犯罪工具实施的新型犯罪更加灵活,机动性更强,遗留作案痕迹少,侦查此类案件,侦查人员应缩短反应时间,重视存储信息的作用,并加强技术建设,进一步提高侦查能力。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63-65,共3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