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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干式消防给水系统在辽宁鞍山投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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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中旬,辽宁省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在鞍山嘉郡上城高层住宅小区(建筑高度93.5米,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31层,属于二类高层民用住宅),成功完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室内应急消防供水试验。这标志着鞍山市开发的高层建筑室内干式消防给水系统通过实际检验,正式投入使用。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2年第3期62-62,共1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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