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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法律考试不合格不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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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夏津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职的县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考试旨在促进政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作者 代尚真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2年第4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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