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中的朗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中朗读的目标要求:5~6年级能用普通话准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朗读就是把无声的语言变成有声的语言,是对文字信息的再创作。在朗读的过程中,眼、心、口、耳、唇、舌,多种感官积极的投入活动。
作者 孙建梅
出处 《快乐阅读》 2012年第4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