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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村财乡管 加强“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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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安阳县2007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实行村财乡管。2009年将农经站统一更名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在确保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以代管者的身份介入到村级管理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
作者 侯素芳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4期82-8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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