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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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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其亮点在于引入了借贷记账法,记账基础一般为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规定了“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固定基金——资产折耗’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然而,高校作为典型的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并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固定资产规模也在逐渐增大,更新换代时间也在逐渐缩短,因而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费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该文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入手,浅析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作者 梅黄紫瑰
出处 《致富时代(下半月)》 2012年第2期207-20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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