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2日表示:绝不容忍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损害公共利益,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强调,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6期29-2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