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福建保监局指导福建省行业协会出台《福建省银保业务创新评判标准及扶持政策》,作为银保自律公约的重要补充。该评判标准具有较强操作性:一是从产品期限、缴费年期、保障程度等方面,细化银保创新型产品标准,引导银邮代理机构销售风险保障型及长期储蓄型产品;二是在确保客户信息安全,银保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创新银保服务内容,引导银邮代理机构探索为银保客户提供保单查询、变更、退保、给付等增值服务;三是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银保销售模式,引导银邮代理机构尝试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通过自建专业销售队伍、成立专业保险代理公司等形式销售保险产品。针对上述三种情形,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适当上浮了银保自律公约中约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和银行创新银保业务的积极性,推动银保业务的转型升级和服务优化。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I0035-I0035,共1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