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淮南子》继承了先秦诸家关于法的理念,但又注入了新的理解,提出了"以道统法"的法律观;对"无为"作了全新的解释,赋予其积极的内涵,并将其与法治结合起来;强调法律制度应当"与化推移"、"与时而变",以适应变化了的时势;在立法上,主张立法务求简约易知,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循性;主张贤人执法以及公正无私的平等执法观等进步思想。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淮南子社会管理思想研究"(编号:HKJ11-11)研究成果
安徽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项目"群体利益协调机制整合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