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使量刑辩护日渐成为重要的辩护形态。在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分离的改革背景下,确立独立的量刑辩护权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控辩对抗的增强能够有效地促进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与发展,能够制约法官的量刑自由裁量权,确保法院作出公正的量刑裁判。量刑辩护权包含几项具体权能:量刑证据获取权、量刑证据运用权、量刑意见发表权。完善量刑辩护制度,应建立量刑裁判结果说理制度,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完善证据开示制度,提高律师的辩护水平。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24-126,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