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以市场份额定垄断将伤害互联网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4月18日,中国首例互联网行业垄断诉讼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我作为专家证人,对主审法官说了一段话,是发自内心的。我说:如果以市场份额确定垄断的先例一开,将对互联网产业造成整体性的损害,我作为行业专家,对此深表忧虑。说实在的,说这句话,我当时心里想的,既不是腾讯,也不是360,而是整个产业。试想,如果将反垄断法中关于市场份额超过50%的条款,作为简单认定互联网市场垄断或支配地位的依据,在此案中一旦形成先例,
作者 姜奇平
出处 《互联网周刊》 2012年第9期6-6,共1页 China Internet Week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