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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站擅播影视作品须1天内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擅自提供热播影视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除有正当理由,应在收到符合法规要求的通知1个工作日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出处 《现代苏州》 2012年第13期11-11,共1页 Modern S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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