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黄河系统自1998年在防洪工程建设中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管理中,业主的工作千头万绪。因此,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拟订合理翔实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防洪工程建设的立项决策 当前黄河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均由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决策,而部分企业投资项目由业主自行决策,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但无论是政府决策或企业自行决策,均应经过先咨询后立项、先评估后决策的程序。因此,在决策阶段,业主首先应选定资质水平和技术力量适应的咨询单位。
出处
《中国水利》
2000年第3期42-43,共2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