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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如伺判断作品的著作叔人? 答:根据《著作权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邮政企业可结合以下证据判断认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作品的原稿、合法的出版物(如取得ISBN的图书、ISSN或CN的报刊等)、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务院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以及受让著作权的合同等。
作者 张毅
出处 《中国邮政》 2012年第5期53-53,共1页 China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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