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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竞争执法职责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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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维护商业领域的善良风俗,间接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兜底保护”功能。拥有知识产权的经营者具有了解自身权利状况,接近市场便于掌握收集侵权行为信息和线索等优势;工商机关具有监督检查的主动性、调查取证的正当性、解决争端的便捷性等优势。如果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并有机结合,将有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8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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