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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石化互动 化工园区架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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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龙年春节对于福建省产业园区而言,可谓是喜事连连。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函(2012)19号、20号、21号,同意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同意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至此,福建已有4个台商投资产业园区挂上了“国家级”的金招牌。
出处 《江苏氯碱》 2012年第2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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