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为省级政府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职能30多年来一直在不断调整和拓展。从1978年到2008年,可以分为制度困境期、组织完善期和职能扩张期三个阶段。2009年以来,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省级政府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管理主体,其职能的有效发挥需要观念的重塑以及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同步推进。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64-67,共4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一级课题"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2010W0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