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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务派遣中的“临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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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按照通常理解,2年时间是不宜算作临时性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既规定是临时性的,又规定要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否矛盾?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5期66-6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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