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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宏观政策取向——国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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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一、规定。自2012年至201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出处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2012年第4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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