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峰、王书成在《法学》2012年第3期撰文《司法式立法及制度反思——以《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实施为分析样本》认为,所谓司法式立法是法院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劳动纠纷的司法处理进行规定,并在审判实践中加以运用。这种司法式立法在纠纷解决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也暴露出制度上的一些弊病:各个地方法院的“立法”在诸多内容上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存在冲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地方法院很大程度上在法律规定的内容范围外,
出处
《人民政坛》
2012年第5期44-44,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