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选择非营利组织或是企业存有争议。通过分析两种制度安排(传统购买模式和合作购买模式)下,三种情境中非营利组织以及企业的总福利产出水平,来比较两种组织形式的绩效以做出选择判断。研究表明在不损害社会福利的条件下,创新投资带来更高的利润,就更适合企业。但是合作购买模式提供了非营利组织福利改进的机会。同时还发现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有过度投资倾向。但是如果过度投资行为得以约束,非营利组织比企业能产生更高的总福利水平。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2期66-72,84,共8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GLA102073)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JG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