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税制结构不平衡。1.“双主体”模式名不符实,主体税种结构失衡。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比重偏高,所得税比重过小。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为73202亿元,比2009年增长23%。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流转税合计占比达66.7%;然而,所得税占比仅为24.2%。主体税种结构失衡,既不利于主体税种的互相配合,更不利于发挥所得税的调控作用。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4期24-25,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