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了专利废除论中旨在替代专利制度的各种奖励方案,通过专利制度与奖励制度的对比,得出奖励制度并不优于专利制度的结论。专利制度通过对现有技术的排除能够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实现专利制度的激励创新的功能;同时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能有效缓解专利制度带来的公共健康危机。质言之,无需替代方案,专利制度通过内部完善能够更好实现其社会功能。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4期56-62,共7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度部门重点调研课题"专利侵权案件审理中相关问题的调研"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