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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最高法未核准死刑彰显法律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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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4期12-12,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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