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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服务类电视节目的服务性、娱乐性、教育性及其统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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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杂交而成的节目形态 按照国内外使用较多的“四分法”,电视节目通常在第一个层级上被分为新闻、娱乐、教育、服务四类。而在实践中,除了新闻因其固有的“事实第一性”特征决定其相对独立之外,其他三类节目则常常出现融合、杂交、变异的现象,形成新的节目形态。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带有娱乐化特点的服务类节目就是其中之一。这类节目一方面因为向观众提供实际的生活服务,
作者 计野航
出处 《视听纵横》 2012年第2期54-55,共2页 Broadcast Tel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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