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于2011年6月10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工作。近期五部委办在清理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采取行政措施转成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个别地方还以搭建公路建设融资平台为由,继续进行违规转让或变更收费权属。为切实维护公路基础设施的公益属性,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根据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目标洒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交通财会》
2012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