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是新形势下中央对各级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殷切期待,也是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理性是执法新理念中第一位的要求。因此,厘清什么是理性、理性在司法中该如何解读、检察权运作应怎样坚守理性的品格等问题,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57-59,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权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编号:GJ2010B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