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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并作为调整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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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编辑同志,我于1934年9月出生,1991年1月经城区人事和劳动局批准退休。退休前在市综合机械厂工作,该厂于2000年10月由城区养老保险统筹纳入全区统筹,我是城区养老保险纳入全区统筹前已退休的人员。请问:我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并作为调整待遇的依据?
作者 魏珉
机构地区 编辑部
出处 《人事天地》 2012年第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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