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和谐"概念,并明确把"社会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之后,中央先后通过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召开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和谐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到"十一五"规划、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并通过相关决定等几个关键环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逐步展开;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作了系统阐述,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从而为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正确方向和工作的着力点,将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七大以后,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同时,中央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发展。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3-90,共8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