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及物流企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财综[2011]127号《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部分内容涉及物流企业。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涵补偿费”等是物流企业多年反映,中物联“60条”政策建议曾经提到的内容,政府部门已明令取消。
出处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12年第4期82-82,共1页
Tran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