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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否允许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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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的转包的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其他承包人,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的行为是允许的,但承包的转包行为是禁止的。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包给第三人。这是因为,在实践中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出处 《建材工业信息》 2000年第4期104-104,共1页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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