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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七旬老太打官司,银行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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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3岁的王老太太没想到,只因为16年前在银行存款时写了个别名,差点拿不回自己的几万元养老钱。近日,某市法院经过细心调查,终于确认存款人与持有存折的王老太太为同一人,王老太太有权向银行支取该存款。73岁的高龄,要取的也不过是自己的存款,居然被逼着打官司,银行又情何以堪?据称,银行还觉得有些委屈。在2000年存款实名制实施之前,开立账户仅需填写存款凭条,无需提供身份证件或核实开户人的身份信息。而当时王老太太用了个别名,后来王老太太又没有及时办理实名转换手续,并丢失密码。因此,是王老太太自己的责任。
作者 钱夙伟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2年第5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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