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房屋强制拆迁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强制拆迁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混杂。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对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有诸多创新和亮点,但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彻底解决强制拆迁难,关键在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应当加强有关强制拆迁的配套制度构建。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2-107,共6页
Law Review
基金
武汉大学70后学术团队"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法治"支持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