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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出处 《中国税务》 2012年第5期7-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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