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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厂房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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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我公司2009年初新建了两栋厂房,目前厂房基本完工(尚有部分外部修缮未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我公司日前资金流转出现一些问题,未与承建方就该厂房进行竣工结算,只是向承建方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承建方也未给我公司开具正式发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应对新建的厂房计提折旧?如果可以计提,应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出处 《中国税务》 2012年第5期46-46,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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