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近六年的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考试辅导教材不难发现,关于租赁,先后多次修改,其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在2006年及之前的教材中,没有严格划分《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三门学科关于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内涵;但在2007年之后,尤其是2011年教材将上述词汇进行了详尽阐述并明确指出:“一项租赁合同,只要是长期的、不可撤销租赁,在财务上都属于融资租赁,……,而不管它在会计上是否需要资本化,也不管它在税务上是否可以扣除。”
出处
《绿色财会》
2012年第5期13-15,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