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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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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1.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12年第6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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