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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排查“风险点”全程防控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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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的个人廉政风险点是:当事人为进入再审程序,宴请法官或送钱物;不按程序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案件复查过程中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伪造证据和证人证言……”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当值审判员钟汉生桌面上放着一块红牌子,写着“个人廉政风险点”。去年以来,针对一些领域腐败问题呈现主体链条化、现象生态化、过程立体化的趋势,惠州市将“风险管理”的理念与方法引入反腐倡廉领域,
出处 《党课》 2012年第11期72-7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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