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早期为了扶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引入避风港规则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著作权侵权责任,未能顾及到著作权人的利益。随着网络产业的逐渐壮大、国家对著作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各利益方之间的不断博弈,避风港规则在我国也呈现出被限制适用的发展趋势,而红旗标准的应用愈加广泛,迫使ISP进行正版化转型。网络版权法的政策性倾斜终将走到尽头,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之间也将从冲突对立走向合作共赢。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第3期86-89,共4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